2007年10月1日 星期一

記【環境構成與規範】的第一堂課

環境之營造的兩種知識:一是關於事實的,另一是關於價值的。如果做設計而這些知識觀念卻都不知道的話,有很高很高的機率只是徒製造一場又一場的大災難。珍貴的資源與難得的機會就這樣不斷地被消耗掉了。連我們的寶貝系都無法倖免,一場又一場的大災難陸續在進行,豈只是慘不忍睹。卻在不知不覺中,麻木所有人的心。

環境構成法則就像是「地心引力」,為限制而非價值。它的事實會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設計。

環境構成為「自然」之事實,環境規範為「應然」之事實。
自然中有應然,應然中有自然,為環境營造的雙面性。

建築為凡間事,沒有諾貝爾獎,沒有柏拉圖的天空,是在紅塵中打滾的專業。
價值的論述是關於思想、環境存在意義的辯論(論述)。是被說成這樣的。eg. Kevin Lynch提出「都市記憶」的觀點。我們開始被洗腦:原來,都市有「記憶」這件事情。

實體環境營造.......(構成+規範)+企圖......=地球+法規+價值 ???

實體環境之存與否,唯獨其價值。有價值有品質有意義,而值得存在。並不是什麼藉口、理由、並不是錢太多、不是講了一堆就應該存在。